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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建设,使机关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校党发〔2011〕5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提升广大师生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1.思想观念要有明显转变。坚持与时俱进,把思想建设摆在机关工作首位,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管理干部开阔眼界、开阔思路,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服务质量要让师生满意。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面向基层和师生员工,重实际、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善于听取来自基层的各类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做到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努力形成文明、务实、高效、敬业、廉洁的良好风气,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取师生员工认可。
3.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在机关工作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实情,科学把握规律,及时有效地解决事关学校大局和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依规按章办事,确保公平公正,增强机关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工作效率要有显著提升。切实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创造性和协调性,善抓关键环节,保持合理节奏,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手续、精简会议文件,努力提高机关运转效率。
二、工作进程和任务要求
作风建设工作于2012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分为4个工作阶段,各阶段的工作进程和任务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 提高认识(3月下旬)
3月下旬,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及本实施方案,深入领会校领导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第二阶段:总结剖析 启动实施(4月)
1.梳理总结。各部门要重点梳理总结本部门、本单位近年来作风建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对照部门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本部门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剖析原因。各部门要召开机关作风建设专题讨论会,对梳理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着重从工作人员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服务意识、工作方式方法以及部门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产生根源。
4月底,将本阶段总结材料报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 整改提高(5月-10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具体特点,按照《意见》要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升工作作风:
1.健全学习制度,树立服务理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有效果,特别是结合梳理总结结果,通过座谈、研讨、报告会等途径,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
2.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和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会议数量;规范公文格式,提升文字水平,提高行文质量和运行效率。三是根据部门业务要求,落实限时办结制,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消除无故拖延现象。
3.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文明办公,热情接待,态度谦和,有问必复,有求必助,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个满意。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置牌上岗,公布服务指南、办事程序,接受师生监督。5月底前,各部门要全面实行工作人员置牌上岗,窗口单位设置“党员示范岗”。三是落实网上预约制、服务承诺制,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抓紧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做好联系、介绍和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事情无人问津的现象。
4.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执行力。一是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外出办事留言制,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决策执行力。10月底前,各部门要将本部门修订完善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打印成册,报送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传部门网页。三是各部门要坚持负责人率先垂范和以身作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结合部门业务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
5.适时召开2—3次机关作风建设专题座谈会,深入探讨和交流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 组织考评(11月—12月)
1.检查考评工作由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科(室)和职工的考评;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
2.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检查考评和群众测评,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机关部门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建设成效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1.建立健全校党委领导,部门负责,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组织、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2.成立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万忠
副组长:杨景昆 徐养福
成 员:赵 曼 郑英宁 吕卫东 孙升辉 刘卫军 刘有全 刘新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办公室主任:赵 曼 刘新胜
副 主 任:张会玲 齐 涛 黄明学
工作人员:赵阿兰 贾俊刚 李小梅 姜转宏 韩锁昌
3.机关各部门要成立部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门一把手任组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管领导、秘书为成员,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校党委《意见》的精神,参照本实施方案制订本部门具体方案。各部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与具体方案于2012年4月初报送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先争优,推动工作。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监督保障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员示范岗,认真开展“四联系四开展”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路。机关各部门要善于挖掘并大力宣传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为配合活动开展,学校设立网上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87080029,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个人,并督促其改进提高。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在机关内部通报。